看到某些东西放置得零乱,这似乎相当于一种刺激,也是使儿童活动的一种信号。但无疑,它没有更多的含义。秩序是生命的一种需要,当它得到满足时,就产生了真正的快乐。事实上,在我们的学校里,甚至那些年龄大一点的儿童,那些3-4岁的儿童在做完练习之后,会把那些东西放回到过去习惯安置的地方。这是他们所执行的一个最高兴和自发的任务。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,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。这意味着一个人能够适应自己的环境,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支配它。心灵的适宜环境是这样的:一个人能闭着眼睛到处走动,仅仅只要伸手就能拿到他所要的任何东西。这样的环境是平静和快乐所不可少的。
很明显,儿童对秩序的热爱不同于成人对秩序的热爱。秩序给成人某种外在的快乐。但对幼儿来讲就完全不同了。它好象动物漫步的大地,或鱼儿游憩的水域。在儿童出生后的第二年中,他们就要从他们以后必须控制的环境中得到适应的原则。由于儿童是由他的环境形成的,他需要精细和确定的引导,而不仅仅是一些模糊的建设性的公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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